各系:
为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水平,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,我院定于本学期第四周至第九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检查对象
本学期开课的所有青年教师。具体的检查对象由各系系主任自行确定,但应区别出听课成员与被听课成员,同时鼓励更大范围的相互听课、相互交流与学习。
二、 检查内容
被听课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。具体内容根据《中北大学专家听课表》(附表)中的评价项目打分,听课后应及时反馈,与被听课教师及时交流。
三、 检查时间
本学期第四周至第九周,即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0月31日。
四、 提交材料
本学期第十周周末,即2008年11月7日前将专家听课表、打分汇总表、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纸质稿交院教学科备案。
附表:中北大学专家听课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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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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